与妻子谈恋爱时,每逢情人节,一般都会约她去绍兴,吃一顿饭,看一场电影,送一枝玫瑰。玫瑰超过一枝我是不会送的,因为情人节的玫瑰价格贵得惊人,如果送一束的话,太奢侈了,不如看电影、吃饭来得实惠,如果一定要送礼物的话,那还不如给她买衣服穿。结婚后的第一个情人节,我好像没送妻子什么礼物,也没有出去吃饭、看电影。结果妻子嚷了一年,说我对她不好,情人节都没有送礼物给她。而我也后悔了一年,早知如此,不说一束,就是送十束玫瑰我都干。但经过此事,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:原来女人真的不能得罪。要不然古人怎么会说“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”呢?吃一堑长一智。在接下来的情人节里,我多少总要意思一下,那怕送的仍然只是一枝玫瑰。至少这样就不会听骂声了,如果这样她还要说的话,那理亏的就不是我了。
2009年的情人节又到了。结婚后的我,是“每逢此节倍难熬”啊!不知道今年送什么礼物好呢?想来想去,决定送个蛋糕吧?到现在我仍然感觉送花太不实惠了。又不能当饭吃,也不能当衣穿。说起实惠,不知起于何时,也不知是何原因,在我身上起了这个变化。最显著的一个特征是,我接受了母亲要在屋旁的我种花的花坛里种菜的事实(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:此前我是一个非常爱花,爱养花的人),而且种了以后,我还感觉种菜的确比种花要好。早上炒年糕时如果没有青菜,只要在屋旁的花坛里随便拔几株菜就可以了。多方便,多实惠啊!花具备的特点,菜都具备;而菜具备的,花恰恰不具备。
于是来到元祖蛋糕店,一进门就看到了情人节的心形蛋糕,6寸大小。
“这个心形的蛋糕多少钱?”
“168元。”
“这么贵的呀?”
“还要送你三小盒纯手工制作的饼干,味道很好的。”
“这三小盒饼干不要,那要多少钱?”
“这三小盒饼干一定要的,这是连在一起的。”
太贵了,这不是明摆着在“宰猪”吗?“那普通的6寸大小的蛋糕多少钱?”
“普通的100元。”
100元,100元如果给妻子买“好丽友”的话都可以买很多,能让妻子吃到腻为止。这么一盘算,感觉太不划算了,还不如给妻子买“好丽友”。于是打电话给妻子,争求她的意见。可惜的是打不通。最后决定还是买吧,虽然不实惠了一点,但只要能博得妻子一笑,我这区区100元人民币算什么,买!人家为了博美人一笑,要千金呢?
买回家后,妻子见到蛋糕笑了。说今天买蛋糕做什么?我说今天是情人节呀,你忘了?
——草于2009年2月14日情人节深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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