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记:因为我本顽劣,所以对于儿时的老师,我说不出心中到底是什么感受。是爱?是恨?是悲?是喜?事过境迁,现在我已分不清了。所剩的只是回忆。在回忆中,这些爱、恨、悲、喜经由时间的发酵,已变得平淡无味了。或许,无味既是真味吧!现在就许我用文字把它记录下来,再次品味。
我的第一位老师姓钱,在幼儿园里教过我一年左右的时间。那时,我读的幼儿园在本村村委楼上,与我家只隔一条小河,绕过一座小石桥就到了。而这幼儿园严格意义上是不能算幼儿园的,因为它只有一位老师,一个班级,教室是村委的一个办公室,只有20平米左右大。整个幼儿园没有围墙,没有活动场地,楼下的那块村里人叫它“老园地”的空地,就算是我们的“操场”了——一般露天电影都在那儿放。这一切,再加上大大小小十几个孩子,就算是我们读书的幼儿园了。
钱老师虽说是教我的第一位老师,但说实话,在我的记忆中,基本上没有钱老师给我上课的印象,至于传授知识给我,就更无从说起了。原因很简单——只因自己淘气。
记忆中,我在钱老师那里读书时,只做两件事,一是欺负人,二是“站岗”。欺负人,是在钱老师不在的时候做的事。欺负的时候,不分男女,原由很多:人家买了一颗新橡皮,我拿来就算是自己的了,人家想还,就打;老师要我们做小棒(算术课中用的),我是不做的,第二天就从做好的同学那里“拿”,不管他肯不肯;更多的时候是没有缘由地欺负同学……这一切,正应了一句我从小听到大的俗语:山中无老虎,猴子称大王。因此,每天钱老师上班做的第一件事情,就是处理我惹下的事端。心情特别好的时候,跟我讲些道理,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直接把我拖到教室外面——“站岗”。基本上,我是一直站在外面的,哪怕有几次让我进去上课,但用不上几分钟,我又出来了。反正我在钱老师那里读书,要读到赶我回家,拒收我这个学生为止。后来经过父母的再三恳求,又从自己家里带来课桌椅,才勉强收留我,让我继续读书。但记忆中,没过多久我又在“闯祸”了,惹她生了很大的气,她把我推出教室,把我的课桌椅直接从楼梯上扔了下来……至于那天我是怎么回家的,后来有没有再在她那儿读书,我都没有印象了,记得的只是她把我坐的椅子扔破了,断了一条腿,一直放在家里的灶下……
这就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老师。但说来怪,尽管钱老师这么待我——打也好,骂也好,站岗也好,扔桌椅也好,我都没有“怕”这种感觉,更没有“改”这个念头。可能也正是这个原因吧,所以我才屡“站”屡犯,屡犯屡“站”,一直都没有机会听钱老师讲课。
自己现也为人师,也遇到了当初如我这般顽劣的孩子,有时候他们也屡“教”不改。看来这“教”还是要讲些艺术的,不能简单地处理——让其害怕,而不敢再犯。而是真的需要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多些耐心,多点恒心,让其明理。由此可见,教育人还得“以理服人”。
2008年5月23日星期五草于四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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